巴东法院邀请县纪委领导 为司改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支招
7月25日,巴东县法院、县纪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审判权运行监督调研座谈会,对司法体制改革后如何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讨,提出了针对三个变化,前置六项措施的对策和思路。
县法院政治处首先介绍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巴东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情况,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了司改后巴东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三个变化,一是组建审判团队,改变了过去层层监督的格局,扁平化管理模式导致监督点分散,监督难度加大;二是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院庭长不再签发法律文书,院庭领导监督方式面临新课题;三是纪检组长没有进入法官员额,如何开展对案件的实质性监督需要新举措。
县纪委领导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专家们认真听取了县法院的情况介绍,深入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三个不变,六个前置的意见和思路。县纪委领导指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是对审判权监督的强化和拓展,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作用十分明显,但由于实行新型的审判模式,对一些新问题新变化要及时研究,加强探索。首先,要坚持三个不变:一是主题不变。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永恒的主题,是法院党组和班子成员抓党建不变的主题,同研究同部署,法院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要延伸到哪里。二是机制不变。抓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法院党组是主体责任,纪检组是监督责任,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体系不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三大要素仍然是教育、监督、惩处,要围绕三要素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强化廉政教育、权力运行监督和惩处效果。其次要主动作为,强化六个前置。一是风险查找前置,要根据司改后的审判权运行特点、规律,全面、深入地查找廉政风险点,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二是责任清单前置,不仅要按规定拟定院庭长责任清单,还要拟定员额法官、执行员、司法辅助人员的责任清单,让每一个案件的参与办理人员都明确责任,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司法公开前置。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法律文书上网率,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法院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巡查督查前置。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新组建的各个审判团队设置固定的和流动的两种廉政监督员,固定的廉政监督员由庭长或审判长担任,流动的廉政监督员由员额法官轮流担任,每月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作,年度评选表彰优秀廉政监督员,一年一轮换,让每一名员额法官扎扎实实地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中来,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监督网络。五是教育引导前置。合理安排时间,多种形式、多种类型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各种会议、活动都要安排院领导和纪检组长上廉政教育课,做到党风廉政教育逢会必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都要安排学习党风廉政教育的相关文件资料,同时通过观看影片、参加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教育,时刻警示法官和干警清正廉洁履职。六是联系配合前置。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和审判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案件评查存在瑕疵的案件要逐案进行督查,研究发现查处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强和检察机关的联系,主动邀请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主动及时向纪委汇报,随时反映问题,认真学习纪委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不断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后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勇于探索新的工作措施和路径,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