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庭和解执结跨省赡养案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 何凯成)日前,家住湖南省湘潭县排头乡的邓某某将3000元执行款汇至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专户,一起因赡养纠纷引发的跨省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何老太一共生育有六个子女,现均已成家立业。由于年老体衰,无力自己维持生活,而六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纠纷不断,何老太将六个子女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何老太由六个子女自2012年7月1日起按两个月的期限从大到小的顺序轮流赡养。
由于何老太的二女儿李某某外嫁湖南省湘潭县排头乡,相隔千余里直接赡养老人存在现实的困难,而其家庭较为困难也难以拿出更多的钱请人护理。经执行人员多次协调,李某同意代李某某履行赡养义务,但要求李某某给付3000元的生活费,李某某之子邓某某同意代母亲履行赡养义务,并按时将执行款汇到了法院,致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