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你无处逃,因为执行人员起得比你早!

发布时间:2017-05-10 点击数量:558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锦涛54日,巴东法院执行局采取“凌晨行动”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并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王某与向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由向某偿还王某欠款24000元并支付利息,王某定于2017年报312日前履行完毕。约定期限届满后,王某未有主动还款,向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王某定下保证,但保证期限到了以后王某仅仅偿还了部分欠款,并以经济困难为由再次定下保证。随后,王某杳无音信,执行人员通知其到法院配合执行,王某拒不透露其准确位置信息,消极执行。

53日,执行人员获得王某回家的信息,并决定采取“凌晨行动”控制被执行人。54日凌晨,执行人员来到王某家门口,王某见势不妙企图逃跑,被执行人员逮个正着,但王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执行。当执行人员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王某如实提供了财产情况,并于当日上午1035分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