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责令履行+张贴公告+现场敦促执行,10年排除妨害纠纷一朝化解

发布时间:2021-12-20 点击数量:1139

    12月10日,巴东法院执行法官在送达责令履行行为通知书、张贴执行公告、释法明理劝说当事人履行义务未果的情况下,到达纠纷地,现场敦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一起长达10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圆满执结。

案件详情


     2002年3月刘某与薛某签订《买卖房屋协议书》,后二人因土地权属纠纷多次诉至法院。2011年薛某在争议地名为“空闲地”上砌筑围墙,并不间断堆放砂石料。2019年11月,官渡口镇政府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争议名为“空闲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刘某,并明确了土地四界。薛某未拆除围墙,清理砂石料,刘某遂诉至法院。巴东法院2021年6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薛某立即拆除刘某房屋东侧“空闲地”上的围墙,并清除其堆放的砂石。薛某不服,上诉至州中院,2021年9月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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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生效后,薛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薛某送达了责令履行行为通知书、执行公告,并与其沟通协调,释法明理,但其仍未全部履行义务。2021年12月10日,执行法官再次驱车前往二位当事人的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的事发地,劝说薛某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抗拒执行将带来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疏导,薛某同意履行。执行法官现场敦促,薛某自行拆除了“空闲地”的围墙,清理了砂石。至此,刘某与薛某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巴东法院重拳出击,亮剑执行,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发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