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源自正义
作者:向红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们:
大家好!
法槌起落、案卷翻飞,一次次的铁案封尘,没有喝彩,没有鲜花,也没有掌声,这就是法官,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社会的正义,承载着人民的重托,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因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既然现代民主社会赋予法官如此多的期许:公平、正义、平等、效率、良知、平衡等等,那么法官肩负重任向前行的道路注定就会崎岖而漫长!尤其在现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是一个当事人我会对法官有些什么期望呢?我希望我看到的法院庄严而不失朴素,看到的法官威严、专业而不失随和、耐心。我希望法官多行方便诉讼之举,以免我们在陌生、复杂的法律程序面前不知所措、狼狈不堪。我希望在我走进任何一个法院时,我不会因为不认识法官而担心,不会因为没有宴请法官而害怕,不会因为没有送礼给法官而心虚。我希望我的官司无论到哪个法院都能够速战速决,而不是八年抗战。即使我输了官司,也让我知道为什么输了,让我输得心服口服。我希望不管哪个法院所出的判决书、调解书都不是空头支票,都能够公平公正、切切实实地维护我们的权利。
当事人的希望犹如一面明镜,投射出新时期法官应当具备的素质。
法官要精研法律,具有现代司法理念。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法律业务知识固然是法官的立身之本,现代司法理念公平、平等、民主、效率、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更应是法官的灵魂。
法官应该勤勉敬业和高效率。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何。“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法官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
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你能想象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社会将是什么样吗?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名利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满篇“应当”、“不得”的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五个严禁”的规定,针对新时期法官队伍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对法官职业道德进一步细化。这些准则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用行动来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这伟大的法治时代!
(作者系巴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编辑:钱财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