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位截瘫卧病在床 审判法庭搬进农家堂屋
办案途中
魏某的家
庭审现场
庭长谭文芳做思想工作
躺在病床上的魏某
调解过程中
魏某的父亲清点执行款
原告高位截瘫卧病在床 审判法庭搬进农家院落
农户堂屋里的庭审故事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元贵 李小俊 邓正灿)3月30日,细雨蒙蒙。当天上午,在巴东县溪丘湾乡魏家梁子村5组魏某的堂屋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巴东县法院官渡口法庭的法官正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这是该院启动司法便民“直通车”,把审判法庭搬到乡下,走进农家院落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办案活动的又一个场景。
2010年6月23日,魏某雇佣同乡石羊山村3组的朱某为其驾驶东风牌中型货车(无号牌)。当天下午,魏某驾驶该车装载黄沙由巴东县官渡口镇西壤口黄沙码头,经官渡口镇火峰坪开往宜巴高速公路28标段。次日凌晨,魏某卸沙后驾车返回,行驶至宜巴高速公路29标段西侧时换由朱某驾驶,经官渡口镇火峰坪返回西壤口黄沙码头。当日5时35分左右,当车行驶至官渡口镇西壤口社区12组(小地名杨家包)处时,由于朱某对路面估计不足、操作不当,致使所驾车辆驶出右侧,翻至坡下,造成魏某、朱某二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魏某伤后被送往巴东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造成高位截瘫,至今未作伤残鉴定。2010年7月7日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2010)第062400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因双方未就经济损失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魏某的父亲于2012年3月29日致电巴东县官渡口法庭,陈述事情经过并请求处理。
考虑到魏某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行动极为不便等特殊情况,法庭电话立案后迅速与朱某取得联系。得知朱某也因事故受伤,但已经委托律师处理此事的情况后,法庭决定到魏某家上门开庭,就地审理,并指定官渡口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李伟为魏某提供法律援助。30日早上,官渡口法庭的法官带着朱某的父亲及其委托的律师驱车前往溪丘湾乡魏家梁子村,车子沿着蜿蜒泥泞的山路缓慢前行,一个多小时后,法官们来到了魏某家中。
堂屋里,一张八仙桌几把木椅子,书记员将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摆放在上面。审判法官端坐一排,双方当事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左右列席,形成了简易而庄严的审判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和意见,情法交融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劝导当事人要正确面对现实,树立信心和勇气。在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即由朱某一次性赔偿魏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万元,魏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因双方都比较困难,法庭决定免交诉讼费。朱某的父亲当场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庭审结束后,魏某、朱某的父亲对法官不辞辛劳冒雨登门办案表示感谢。
近年来,巴东法院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走出法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针对一些年老、残疾、病患等特殊情况不方便参加诉讼的典型案件,启动司法便民“直通车”,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等巡回审判、现场办案,真正做到把司法服务送到家,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平等享受司法人文关怀。法官在巡回办案中坚持简便利民、加强调解工作,不拘泥于形式,切实为广大农村百姓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真正做到亲民、爱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