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位13万!巴东法院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月16日,巴东法院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恩施某银行野三关支行追回借款本息13万元。 案情回顾 2015年7月28日,张某军、刘某翠向恩施某银行野三关支行借贷10万元,约定到期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张某军、刘某翠未履行还款义务。后野三关支行将二人及担保人诉至巴东法院,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翠、张某军共同分期偿还所借本金及利息,担保人刘某刚、邓某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银行划扣 到期后,被执行人及担保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野三关支行向巴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系统,查询到担保人邓某萍银行账户上有定期存款13万元,办案人员及时采取冻结措施,并依法对该笔执行款予以扣划,至此,一笔长达7年的贷款,终于被收回。银行相关负责人在听到可以领取执行款后,一再表示感谢,为巴东法院执行干警执行速度快,效率高点赞。 “我们将继续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执行工作与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良性互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推动巴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执行力量。”该案承办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