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和谐新农村

发布时间:2008-01-02 点击数量:381
    近些年,巴东县野三关人民法庭怀着“山高自有行人路,水深不乏破浪舟”的勇气和胆识,不断探索,锐意创新,实现了公正与效率并驾齐驱,促进了地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和谐。2006年,该法庭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12件,执结110件,执行标的额为44.21万元,在执结的案件中,完全执结的占110件,完全执结率为100%。这个醒目的数据在当年州、县两级法院“三项指标”考核中位居前列。

                                              统筹兼顾 调解为重

    审理与执行是法庭工作的两个环节,是一架天平上的两个砝码,失一则倾而不平。野三关法庭在办案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实现社会和谐为终极目标,在立案、审理的各个环节均重视和兼顾执行工作,能财产保全的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能当庭履行的坚决当庭执行;限期履行的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履行期限及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按时主动履行。

坚持“少判多调”的原则,能钝化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弱化矛盾,增强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自觉性,化解执行工作的压力。2006年,该庭调解结案(含撤诉)220件,调解结案率为80%,当庭履行10件,占执结数的9.09%。调解结案的案件是非明了,当事人能摒弃“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的传统思想,做到话明气散,权利人乐意作出让步,被执行人也能依约届时履行,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执行立案前就交纳了执行款物。通过审理阶段的调解工作,主动履行已成为调解案件执行的主流。一位当事人在交纳执行款时说:“法庭是解交人,法官既不享受权利,也不承担义务,费尽口舌的目的是为了我们的团结,我们是搬不走、移不动的邻居,日后还要朝夕相处,国家倡导建和谐社会,我们也要建和谐邻居。”

                                               因案制宜 和解为重

    在案件执行上,该法庭始终坚持和为贵。

    1999年,野三关法庭在全州基层法庭率先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的大立案模式。通过几年的尝试,该庭总结出“执行工作十法”,有效地破解了执行难题。2006年,该庭又推陈出新,将执行和解工作纳入大调解格局,从工作制度上、工作要求上、工作方式上要求执行干警通过艰辛细致、不厌其烦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走和解之路,凡重大疑难案件必须走和解之路,对和解无望或和解后未能按期履行的,则及时拟定执行预案,呈报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和解,解决了一些疑难案件和历史积案,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去年,该庭通过和解结案26件,占执行结案的23.64%。

    在执行工作中,因案制宜、因人制宜,讲究执行方法,注重执行艺术,以息诉止争、创建和谐为落脚点和归宿,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提升。该庭在执行向氏兄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发现向氏兄弟是因修公路引发的矛盾,因权利人仍不允许被执行人修通到户的公路,被执行人一时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干警没有简单从事,而是“背靠背”地做思想工作,抓住焦点,连环解套,既解决案件纠纷,将公路修通,又平息矛盾。将案件执行完毕,兄弟二人握手言和,一再请求执行警车为他们新修通的到户公路举行通车仪式。

                                               力扶弱势 维权为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以“三养”案件为主的家事纷争的处理是否妥当,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到权利人的生产生活。野三关法庭把“三养”案件的执行作为工作的重头戏,拿在手上抓,拓展了构建农村和谐的平台。

    该庭确定由社会阅历丰厚、办案经验丰富、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法官专司“三养”案件的执行。通过法理情的疏导和政策攻心,帮助被执行人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通过不定期的回访及村干部监督机制,使得“三养”类案件的执行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法庭在执行该类案件时,既准确把握了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又维持了文明、和睦的亲情关系,再也不会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尴尬,2006年共执行“三养”案件38件,占34.55%。2007年1月12日,法庭庭长在回访一赡养案件的当事人时,年过七旬的老汉连声说:“谁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儿女们都还孝顺,我们两老的生活也有了着落,都是你们工作做得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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