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化心结,情法并重促和谐
近日,在巴东法院茶店子法庭的温情调解下,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排除妨害案件得到完美解决。
原告陈某、田某与被告谭某系巴东县绿葱坡镇某村村民,两家相邻而居,仅一墙之隔,之前两家关系要好,但自2016年起双方因晒场的界址发生争议,关系逐渐恶化,被告谭某在两家共同修建的入户通道上停放三轮摩托车,并堆放竹条,阻碍二原告的通行。二原告为此多次找到当地村民委员会及政府部门要求解决,在绿葱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确定双方争议的电线杆附近的地块由被告谭某管理,双方均不得在该处堆放杂物。协议签订后被告谭某未依约履行,又于2016年年底在与原告相邻的晒场挖水沟,并堆放石头,在自家屋角处堆放竹条、柴禾,继续阻碍二原告的通行,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激化,经绿葱坡镇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多次协调未果。
2017年1月22日原告陈某、田某诉至巴东法院请求排除妨害,保障原告家的通行。巴东法院于2017年5月12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谭某立即停止对二原告公路通行的妨害行为,并填平所开挖的水沟,清除堆放的石头、竹条及柴禾,确保二原告的车辆正常通行至自家晒场。判决生效后,谭某并未及时履行,经二原告申请,巴东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二原告的通行权才得到保障。2019年,原告陈某、田某与被告谭某再次发生纠纷,被告谭某在双方晒场相邻处堆放木材、石磨等障碍物,在原告家门前的电线杆处堆放垃圾,二原告再次诉至巴东法院请求排除妨害。
承办法官王静在开庭审理后,了解到两家之前有良好的邻里关系基础,便从矛盾起因着手,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前往原、被告家中,从情、理、法入手,给双方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愿意为了和谐的邻里关系各自让步。被告谭某现场立即将堆放在双方晒场相邻处的障碍物清除,将堆放在原告门前电线杆处的垃圾清理干净,并对双方今后的道路通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保证今后不再为之前的纠纷再起瓜葛,相邻两家多年的心结解开了,通行更通畅了,邻里之间的关系也和谐了。
面对此类案件,巴东法院一直坚持消化案件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个案传递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