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司法建议得到县委政府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17-07-21 点击数量:410

20161月至20175月,巴东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106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件25件,出庭应诉率仅为23.81%,排名全州倒数第一。为改变这一状况,推动工作发展和进步,巴东法院多次向县委、人大报告,并向县政府提出建立三项制度的司法建议。

一是出庭排班制度。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由政府办公室按照县人民法院发出传票所确定的开庭时间排班,安排一名副县长出庭参加诉讼。

二是巡回审判制度。县人民法院在通知应诉时,除给单位下发应诉通知书外,另行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由涉案单位安排正职或一名副职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如涉案单位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县人民法院休庭后,安排合议庭法官到该单位办公地点开展巡回审判。

三是情况通报制度。县人民法院定期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函告县法制办公室。县人民法院院长每次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时,对前一阶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上述建议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并分别作出批示。

县委书记单艳平批示:不积极应诉的局面务必改变!

县委副书记、县长郭玲两次批示: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专题发文,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要求,并定期督查、定期通报。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久胜批示: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提高应诉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钱才东批示:县法院的建议很好,增加督办制度、问责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行文强化,严明纪律,明确问责清单。

司法建议得到县委政府肯定后,全县形成了“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部门配合、法院通报、纪委问责”的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1-7月,巴东法院审结行政案件4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9件,出庭应诉率为44.1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3.37个百分点。特别是“出庭排班、巡回审判、情况通报、政府督办、纪委问责”五项制度建立后,巴东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该项工作开始进入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