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08-03-20 点击数量:410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相关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由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后法院能否再作为自诉案件受理问题的答复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