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首次公布“黑名单”16名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元贵 陈千松 郭莹)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1月13日,巴东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近年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通过巴东电视台、长江巴东网、法院官方微博、法院微信平台、法院网站及巴东城区广场LED电子大屏幕等方式予以公布。 首次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有2家企业和14名自然人,涉及案件18件,涉案标的额共计420.46万元,其中个案最高标的达261万元。据悉,公告发出后,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相关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部门定点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将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的活动,并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同时,法院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高消费行为。对被纳入“黑名单”后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债务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删除公告名单,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巴东法院执行局长朱继宏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全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俗话说:言必诚信,行必忠正。希望涉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欢迎知晓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