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琐事儿媳打伤婆婆 巧执行化解家庭恩怨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支差)“谢谢你们了,你们法官真是太好了,真是人民的公仆!”申请人黄某从执行人员手中领取2400元执行款时连声道谢。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田某系婆媳关系,因家庭琐事于2007年发生打闹,儿媳妇田某将婆婆黄某打成轻微伤。事情发生后,经村、镇干部调解,均未达成协议。无奈之下,黄某于2008年10月14日诉至法院,要求田某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3000元。受案后,巴东县野三关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田某2009年8月30日以前一次性支付黄某赔偿款2400元。
法院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田某没有主动履行,黄某遂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执行人员对田某从法律,亲情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田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把执行款送到法庭。
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