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巴东县人民法院
2015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
公开承诺书
为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的要求,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工作项目及目标任务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树立干净担当形象。
4、围绕创先争优,扎实推进“三型”党组织建设。
二、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限
1、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法院总支委员会根据《巴东县2015年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本院实际,在4月前制订《2015年巴东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计划》、《2015年巴东县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活动计划时间表》。
2、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三纪四德、 守纪律讲规矩、三严三实、 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力度,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 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6月以前按照方案完成“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12月底以前按照县委的相关要求完成其他专项教育活动。
3、科学设置法院机关党组织。为便于院党组领导、各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以院领导分管的部门党员为基础设立党支部,支部所在部门的党员按庭、科、室、队设立党小组。形成党组负总责、书记带头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严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长期坚持。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以及县委的“五个严禁”、“四个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院领导或邀请党校等部门领导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全年不少于4次,召开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4次,支部委员会及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6次。长期坚持。
5、扎实开展“党群连心”系列活动。切实做好新一轮“三万”、“干部结穷亲”及“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等工作。第五轮“三万”活动,对本院结对帮扶的2个村分别投入5000—10000元资金,给予解决“农民办事不出村”基础设施建设,并确保2个村达到规定的“村村通客车”条件。6月底以前完成。院机关2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切实做好新一轮“干部结穷亲”帮扶工作;刑庭等部门及人民法庭适时开展对监外执行人员矫正、进社区、进企业及法制进校园等活动。长期坚持。
6、狠抓“三型”服务型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力度,完善中心服务功能,规范诉讼服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畅通立案渠道。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坚持司法为民,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建立党员干部微博、微信平台,加强对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院各支部及所属部门党小组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探索 “支部建在庭上”、“支部工作法”等特色党建,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活动。长期坚持。
以上承诺请全院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巴东县人民法院党组织书记:杨绍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