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升宵:铁面柔情耀天平

发布时间:2009-02-19 点击数量:930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基层法庭工作十余载,宣恩县晓关人民法庭庭长陈升霄用老百姓的口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晓关乡,陈升霄被老百姓誉为“农民庭长”。

2005年4月,陈升霄调任晓关法庭庭长,在充分了解了晓关侗族乡的情况后,他知道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不只是判决几个案件这么简单。

山区山大人稀,当事人到法庭接受调解、审判有诸多不便,还增加了诉讼负担。陈升霄认为,开“流动法庭”能解决这个问题。进村入户、实行巡回审理案件,会增加自己的工作量,可陈升霄并没有放弃。2008年,晓关法庭巡回审理案件56件,执行案件26起、执结26起。

在巡回审理制度实行以后,陈升霄开始思考如何才能提高法庭的审结率、执行率和调解率。在他的推动下,司法协助员制度与联动调处机制相继建立。近3年来,晓关人民法庭在司法协助员的协助下,共审结案件287件,调解结案278件,调解结案率为97%,到农村巡回开庭156件,直接参加旁听的群众达9000余人,当庭履行率为85.7%,实现了零上诉、零发回、零改判、零再审、零错案。

晓关人民法庭在民事调解、巡回办案及法庭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重视。2008年,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黔江区、秀山区人民法院等外省、市法院及州内部分法院相继前来考察和学习。2008年10月中旬,重庆酉阳县法院组团赴晓关法庭考察,在实地参观了解后,考察组认为:“晓关法庭的做法不仅早,而且好,值得我们法院学习。”面对兄弟部门的肯定,陈升霄脸上露出了笑容。在基层,面对的案情都是些“小事”,但陈升霄却从不懈怠。他考虑的不仅是裁判的公正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更多的是如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陈庭长周末和节假日也要坚持上班,他说案件不等人,少点休息时间不要紧,关键是不能耽误老百姓的事情。”晓关法庭工作人员说。原来,出任晓关法庭庭长后,陈升霄将每周二定为庭长接待日,2008年他共接待群众来访87件次,并且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记录。

2008年6月1日,宣恩县桐子营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黄某因下河游泳,溺水身亡。当天是星期天学生返校时间,家长认为是学校疏于管理,才酿成了悲剧的发生,便组织了300多人围攻桐子营小学。陈升霄闻讯,迅速与派出所、司法所取得联系,启动联动调处机制,同时,与黄某所在的长坳村的司法协助员联系,协助处理,遏制了事态扩大,陈升宵还专程来到黄某家做工作,并引导黄某进入诉讼程序解决,避免了矛盾升级。

“作为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就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要有责任心,认真去做,不管什么问题都能解决。”陈升霄凭着这样的坚定和执着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坚固的堡垒,啃下了一个又一个坚硬的骨头。

该乡猫山村的蒲某与同村人王某因林地界线不明发生纠纷,2008年11月22日,双方矛盾激化,蒲某诉至法院。陈升霄与该村司法协助员杨天玖一起到村里了解情况。经调查,林权证上双方的名字都有,相当于是一块林地分给了两个人。这是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不是法院受案范围。陈升霄没有坐视不管,而是给双方指了一条解决途径。蒲某主动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走上了正确的维权之路。近年来,陈升霄的工作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认同。2005来,他先后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十佳优秀法官”、“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面对荣誉,陈升霄说:“这是党和政府对我的肯定,而成绩是百姓赋予我的,我只有更加努力的工作,才对得起我佩戴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