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关注老龄化问题 妥善审理赡养案

发布时间:2009-11-02 点击数量:541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田玉峰 谭元贵 陈瑶)10月30日,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镇红砂村72岁村民吴某与其儿子因赡养纠纷一案经巴东县人民法院沿渡河法庭法官调解结案。吴某之子眼沁热泪向父亲道歉,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履行好赡养义务。父子俩又恢复了往日的亲情。

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老年人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我国已经进入典型的老年型社会,特别是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相适应,一系列老龄化社会问题凸现。当前,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消费水平严重偏低,精神生活状况令人堪忧。相当部分老年人负担的劳动过重。在有的地方,“小辈不养老”的问题很突出, 一方面,子女不愿或无能力赡养老人,一旦子女本身道德品质低下或经济拮据,老年人从子女那里很难获取的经济支持,现实生活中虽然也有子女对老人实行“轮班坐庄”的赡养方式, 但老人就往往感觉自己像皮球似的被子女“踢来踢去”。另一方面,身体健康, 尚能自食其力的老人想通过居家养老的方式度过晚年, 却苦于手中无物也困难重重。

面对老年人赡养纠纷增多的实际情况,为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巴东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注重调解,始终坚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该院一是对老年人加强立案指导。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文化水平较低、诉讼能力较差的现状,在立案过程中,法官主动询问老年人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并对诉讼流程所涉到的每一份材料当面认真解读,使老年人理解、明白,清楚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坚持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在田间地头调解,让老年人在家门口解决自己的诉讼。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实行诉讼费减、免,为老年人诉讼开辟“绿色通道”。

二是注重调解,使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妥善、彻底得到解决。该院紧紧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展这个中心,积极运用调解手段,与老年人所在的村委会沟通,掌握矛盾焦点;与老年人的子女或亲友沟通,听取他们在对待老人赡养等问题上的意见,梳理长期累积的矛盾,彻底解决家庭纠纷。与此同时, 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还以案说法,加大敬老养老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大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三是定期回访, 对老年人进行延伸服务。在赡养案件审结后及时进行回访,督促子女及时履行赡养义务,有力地保护了老年人的权益,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依法强制执行,及时有效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回访,使老年人感受到政府对老人的关爱,密切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也进一步融洽当事人的家庭关系。

据悉,今年以来,巴东县人民法院已审理赡养案件131件,使131名老人老有所养,达到了“办理一件案件,合好一个家庭,教育一方群众”的良好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