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你“摆平”,你给钱就行
—— 警惕冒充司法掮客骗局
我,赵某
混迹江湖多年
关系网强大
认识最高检检察官
能摆平各种大事小事
“捞”人?找我!
不过嘛
需要一(hen)点(duo)活动经费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被害人小郑因其兄长大郑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为了将哥哥“捞”出来,小郑四处找人,后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赵某。赵某声称自己有关系,便带小郑到A市与曾在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某杂志社工作的安某某见面,并谎称安某某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可以帮忙“捞人”,以此骗取小郑人民币2万元,后大郑仍旧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1月,小郑找赵某讨要资金无果后报警,赵某返还小郑人民币1万元。2024年3月25日,被告人赵某经办案民警传唤到案。2024年3月26日,赵某亲属代为退还人民币1万元。巴东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近年来,以谎称自己或亲人、朋友是公检法工作人员,可以花钱帮忙“捞人”的诈骗犯罪案件屡见不鲜,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财产利益,也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必将受到从严打击、从严惩处。 法官提醒 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莫轻信“有熟人”“有关系”“能捞人”等骗局,要相信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会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遵纪守法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违法犯罪后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才是争取从宽处理的最佳途径,企图通过花钱找关系、走后门等不法手段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