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乘风破浪的法官一天调解6案,为民司法不停歇
近日,巴东法院民一庭法官向葵经过一天的忙碌,成功调解6起民事案件,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标的近76万。
案件详情:
巴东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与胡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经承办法官向葵数次沟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巴东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放弃要求胡某在其工伤保险待遇中抵扣保险公司的理赔款3万元。
李某与宋某离婚纠纷一案,针对李某要求婚生男孩由其抚养,宋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的意愿,向葵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跟随李某生活并由其抚养,李某自愿放弃宋某给付抚养费的请求。
万某与贺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万某要求贺某偿还借款150000元,利息61000元,共计211000元;向葵根据借款事实做调解工作,最终贺某同意偿还本息共计211000元,至2023年6月30日分四次还清。
向某与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某要求何某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向葵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何某偿还向某借款本金17000元及资金占用费1000元。
张某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要求胡某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向葵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50万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向某与汪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后,向葵不放弃庭后调解的机会,利用周末时间,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向某撤诉。
巴东法院深刻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依照法律能够调解、根据案情可以调解、按照矛盾冲突特点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调解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就以优先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这只是巴东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当前,巴东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