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四个服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助推司法为民“零距离”
巴东法院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以党史教育为引领,创新服务群众新方式,立足主题服务、主动服务、延伸服务、具体服务“四个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推司法为民“零距离”。
坚持主题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要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主题,杜绝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巴东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结合当事人诉求、需求、要求,把活动落实到抓好抓实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中。党组书记、院长张谊带头开展涉企、进企、帮企工作;水布垭法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下基层活动,立足法院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为企业发展、社会安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主动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顺势而为,有所作为。巴东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创造性地开展诉讼服务,让上门诉前调解、法官巡回办案等便民诉讼活动成为司法为民的主阵地。沿渡河法庭时常以警车、厂矿区、山林、田间为办案场所,就地调解、主动服务,现场解决矛盾纠纷,努力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律温度。
坚持延伸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要主动延伸服务理念、服务触角、服务管理,将“公式化”为民服务转变为“人性化”便民服务。信陵法庭在一起离婚诉讼调解结案后,因其孩子生病需要救治,积极联系辖区内民政部门,帮助其申请慈善救助;对离婚类、抚养类案件,针对诉讼中暴露出的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积极联系孩子所在学校,关心关爱其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将为民司法的触角延伸到结案后的便民服务中去。
坚持具体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要以办实事为基本要求,做出让老百姓看得到、由衷赞叹的具体实事。巴东法院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执行工作中,做到“服务+”:对行动不便、年事已高的当事人,亲自送去执行款;在赡养类案件中,坚持温情调解,注重解开心结,化解积怨,延续亲情,用温情的调解代替冰冷的判决,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监督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下一步,巴东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服务”,用心、用情、用实际行动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