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动手伤人 千元赔款埋单

发布时间:2008-08-13 点击数量:345
   “是法庭吗,我今天过来把赔偿款交哒,打人的事划不来,千把块钱买个教训......”2008年8月13日一清早,家住巴东县金果坪乡金坪村的高某给法庭打来电话。

    原来高某与邻居蔡某因生活琐事素来关系不睦。2007年11月28日,因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有关山林、土地问题,二人发生纠纷,纠纷中高某将蔡某打伤,并致蔡某住院花费医药费达2000多元。事后,二人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今年7月,蔡某将高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368元。

    经水布垭法庭巡回办案,就地审理,高某与蔡某在法官的主持下,终于达成由高某赔偿蔡某经济损失1450元的协议。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高某即给法庭打来电话,并随即乘车60余公里赶到法庭将执行款悉数交纳。

    据了解,水布垭法庭在处理民间纠纷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调解贯穿于审执工作始终。今年以来,所调解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案件,80%均由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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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