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网上见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此制定了《关于在宁夏法院网上发布生效裁判文书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在宁夏法院网上发布的生效裁判文书是中、高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和基层人民法院生效的优秀裁判文书,生效裁判文书应附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第一阶段,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选取2007年已生效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包括再审裁判文书)在网上报送、发布。第二阶段,对2008年审结并生效的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行政、执行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50%的比例在网上报送、发布。2009年起,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外,全区各级法院的全部裁判文书在宁夏法院网上公开发布。
《办法》还规定,凡在宁夏法院网上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网民不得复制。网民对裁判文书提出的问题,法院网编辑部将反馈给报送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由该院对网民作出回应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