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布垭人民法庭:开庭当天促成调解 即时交付数十套缝纫设备

发布时间:2024-09-09 点击数量:791

案情简介 -

湖北某体育用品公司以某体育器材工作室未按约定履行代加工协议诉至本院,提出解除协议、返还缝纫设备、赔偿设备闲置损失等诉讼请求。某体育器材工作室答辩称,是因为湖北某体育用品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并因此导致场地闲置、工人误工,相关费用未清算,要求留置案涉缝纫设备并赔偿相应损失。近日,该案在水布垭法庭承办法官邓锦涛的悉心办理下,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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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

承办法官邓锦涛仔细研读了案卷材料,认真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是市场主体,需要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市场形象、不影响正常生产活动,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法庭力促以最小的诉讼代价处理案涉矛盾。

8月22日,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虽然双方因分歧较大未协商一致,但法庭已经初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期望值”,明确了本案的焦点问题。

8月26日,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和庭前调解,在承办法官多番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就协议内容达成初步意见,但对设施设备返还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各执己见,因此庭前调解再次落空。

为在开庭审理时彻底化解案涉纠纷,解除双方当事人的顾虑,承办法官于9月4日到某体育器材工作室现场调查,并向技术人员了解案涉设备拆卸、运输的风险点,此番过后,承办法官已然心中有数,更加坚信本案能够顺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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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开庭当天,承办法官从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立场出发,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矛盾缘由、各自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妥善处理矛盾的建议,通过前期两次调解以及庭前证据交换,双方当事人也对结果有了心理预期,最终接受了承办法官的建议,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即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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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因数十套设备的拆卸、转运并未易事,为防止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矛盾,承办法官决定趁热打铁,由法庭出面主持,双方当事人即时履行。9月5日下午,某体育器材工作室将数十套缝纫设备完成拆卸、转运并顺利交付完毕,湖北某体育用品公司将未付合同款项一次性付清,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本案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法官寄语 -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是实现高质量审理的必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诉讼服务意识也是应有之义。人民法院居中裁判,以事实为依据,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依法、以情、据理打开矛盾“死结”实现“双赢”,以达到定分止争的诉讼效果,减轻当事人诉累,将诉讼成本降到最低,让法以“最优的存在”服务人民群众是我们每一名法院人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