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解矛盾,调解贯始终

发布时间:2020-05-12 点击数量:916

5月9日下午,谭某维、谭某川与谭某楚排除妨害纠纷案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并即时履行完毕,原告自愿撤诉圆满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谭某维、谭某川与谭某楚系邻里关系,关系素来要好,却因山田水界纠纷不断。4月27日,谭某维、谭某川向巴东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承办法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在排除妨害履行的具体时间和措施上无法达成共识,三次调解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5月9日,经对案情认真分析,案件承办人认为案涉矛盾能够通过调解处理,便冒雨再次来到现场。经过前三次的调解,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核心纠纷、矛盾背景、现场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找到了切入点和突破口,就双方矛盾焦点作了充分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经过冷静思考,终于敞开心扉,解开心结,最终促成了调解,当场达成协议,并现场将协议内容履行完毕。

圆满的结局不是一蹴而就,背后充满着法院人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的坚持不懈,饱含着法院人对人民群众的款款深情,彰显着法院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初心和使命。

法官心语:

处理一个案件很难,但是能让素有积怨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和睦如初更难,每一件司法案件不是单纯的案件,而是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甚至人生。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只有坚持人民情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将法院调解工作贯整个诉讼过程的始终,才能实现司法为民的最终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