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情执法平息母女恩怨
图为执行干警、人大代表和村镇干部正在执行丈量土地将其交付给向玉。
谭德翠与向玉属继母女关系。1999年向玉嫁给本镇朱砂土村3组白洪忠后,其户口未迁移,耕地仍在谭德翠经营的耕地之内。由于向玉在朱砂土村3组未分得土地,婚后,向玉回娘家耕种土地受到继母谭德翠的阻拦,无奈之下,向玉求村、镇干部解决,茶店子镇人民政府根据承包政策,会同村委会认真研究后,将横坎(小地名)0.5亩、学堂坪(小地名)0.5亩、孔包(小地名)0.3亩耕地确权给向玉耕种,具有经营权。谭德翠不服,向巴东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经过调查后,维持了镇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谭德翠仍不服,向巴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 审理后确认向玉对横坎(小地名)0.5亩、学堂坪(小地名)0.5亩、孔包(小地名)0.3亩耕地享有经营权。谭德翠还是不服,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巴东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母女间为这一亩三分地打了10年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可是,官司结束了,谭德翠仍长期占用继女向玉的土地,迟迟不交给向玉耕种,向玉上访至恩施州中院、州人大,要求及时解决。恩施州中院新任院长刘勇认真接待了上访人向玉,指明她向巴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批示县法院迅速落实,巴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后,指派精通业务的副庭长宋晓宇和法警何开成主办,执行干警四次赴实地合同县人大代表、茶店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向世梅和镇、村干部一道给被执行人谭德翠做耐心地说服疏导工作,谭德翠就是听不进去,县法院只有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发出执行公告,限被执行人谭德翠在2008年8月26日上午10时将占用的1.3亩耕地主动交付给申请人向玉经营,公告期内,执行干警再次与县人大代表、茶店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向世梅和镇、村干部一道给被执行人谭德翠做工作,被执行人谭德翠转变了态度,配合执行干警将1.3亩耕地自愿交付给向玉管理、使用、经营。
执行干警在人大代表的监督配合下,柔情执法,换来了母女之间和谐相处。
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