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促调解 排除妨害息纷争
发布时间: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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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东法院执行局联合沿渡河政府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
许某红与许某朝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问题,经巴东法院审理后,判决许某朝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土地返还给许某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该村进行处理,但许某朝均未主动履行到位。为避免矛盾激化,执行人员转换执行思路,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并及时与沿渡河政府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充分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安抚家属。在四部门的努力下,许某朝同意将案涉土地返还给许某红,并承诺不再产生新的侵害行为。同时,许某红同意许某朝现种植的庄稼由许某朝自行收获。
巴东法院在执行土地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过程中,坚持把“联防联调”机制引入执行程序,深化府院联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