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徐东海到巴东检查法庭安保工作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周韩)11月12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东海一行来到沿渡河法庭检查指导安保工作。巴东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继宏、法警大队政委辛宗惠陪同检查。
针对十堰中院发生的二审上诉人持刀刺伤法官事件,省高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强化领导责任和安全保卫措施,要求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一次安保工作大检查,确保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生命、财产安全。
徐东海首先来到沿渡河法庭安检室,仔细查看了值班日志、来访登记薄,并询问了法庭安检的基本流程,对辅助检查仪器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测试检查。另外,徐东海实地查看了法庭的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的消防设施,并强调要加强消防设备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检查工作结束后,徐东海对沿渡河法庭的安保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法庭下一步的安保工作作出了指示,强调根据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的要求,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要求要强化隐患排查,逐个领域、逐个部位、逐个环节地梳理排查隐患,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切实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排查,完善相应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