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公精神” 当代的司法明灯
编者按
6月21日,在“时代楷模”鲍卫忠先进事迹报告会上,5位报告团成员用生动的事迹、质朴的语言,从不同角度追忆了鲍卫忠同志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
24年来,鲍卫忠同志坚守边疆民族地区司法一线,足迹踏遍佤山村村寨寨,用心用情为民办事解忧,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铮铮誓言。
鲍卫忠同志的事迹可学可做,精神可追可及。聆听鲍卫忠同志的事迹报告后,巴东法院干警深受感动、深受教育、深受鞭策和激励,表示要学习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把对党忠诚落到实处,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砥砺奋进的强大动力。
为持续掀起学习鲍卫忠先进事迹的热潮,本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向鲍卫忠同志学习”专栏,刊发全院干警职工对鲍卫忠先进事迹的反响,敬请关注。
“鲍公精神” 当代的司法明灯
案卷如山笔休停,千里追踪求实情。
风雨兼程无所惧,法袍加身正气盈。
清廉如水映月明,只为正义照苍穹。
鱼水情义心头挂,留名青史传佳话。
2024年6月21日我们在时代楷模鲍卫忠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听取了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执行局干警以及鲍卫忠爱人等同志对鲍卫忠同志的纪念报告。在这些不舍的思念中,鲍卫忠同志的形象跃然纸上,他的名字在司法界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执行工作的艰难道路,成为无数司法工作者心中的楷模。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故事,用实际行动释明了公正与责任的真正含义。
多年执行展现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他深知,执行工作不仅是对法律文书的机械执行,更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在每一次执行行动中,他都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正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追求。
宽严相济体现了对人民的深情厚谊。在处理执行案件时,鲍卫忠总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力减少执行过程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尤其是对于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他更是给予特别的关怀和帮助,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长明之灯诠释了真正的敬业精神。面对复杂多变的执行环境,他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案牍前不熄的灯陪伴他走过一个又一个夜晚,他不畏艰难,勇挑重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这种精神是激励我们克服困难、追求卓越的强大动力。
鲍卫忠的事迹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光辉的榜样,在司法的道路上,当以鲍公为镜,追踪线索细,正义昭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