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被法院纳入“黑名单”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6-08-26 点击数量:442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薛海欧 谭志勇)日前,巴东法院执行局恢复执行一起债务纠纷,并成功执结。

2014年,陈某向唐某借款35000元,因陈某逾期未还,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向唐某偿还欠款。20156月,陈某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唐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20157月,在执行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定从20157月起,每月21日前陈某给付唐某欠款5000元,直至2015122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但陈某在支付了20000元后,下余15000元迟迟未履行,2016年初,唐某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

执行员再次找到陈某,向其宣讲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即法院将把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陈某翻然悔悟,并向巴东法院执行款专户汇入15000元,唐某随后在法院领取,至此一件本已终本的执行案件,因恢复执行而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