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威力强 “老赖”主动把钱还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传文)“法官,我还欠多少钱?能否将我先从失信黑名单中删掉,等我回来了带齐现金一次性付清!”10月8日,因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而无法享受高铁服务的袁某某向巴东法院打来电话,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2007年,袁某某与冯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经巴东法院审理并执行后,袁某尚欠4000余元执行款未执行,后经法院多次执行皆未能执结。2008年袁某某外出之后,法院无法再与袁某某取得联系。冯某也不知袁某某去向,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法院据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根据案情将袁某某的个人信息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10月8日,因生意往来准备购买高铁票的袁某某被铁路公司告知,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已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铁路公司依法拒绝为其提供乘坐高铁服务。看着到手的宝贵商机又要溜走了,袁某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于是向法院打电话,表示愿意主动还清欠款,希望从该名单库上撤下自己的名字。 10月13日,袁某某一次性交纳了全部执行款。随后,巴东法院根据袁某某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将袁某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编后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俗被称为“失信者黑名单”,是指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中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六类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相当于向全社会宣布这个人是不诚信的“老赖”。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没有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法院新的强制执行措施之一。作为被誉为破解执行难的一支杀手锏,“老赖”名单公布之后,我们发现,“执行难”的坚冰正在融化,更多的制度设计已经酝酿成熟,正在广泛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