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尽口舌促和解 连环解套结九案
宋发平是巴东县信陵镇白土坡社区从事煤炭运输的个体户,由于经营不善、债台高筑。2006年初,宋发平与巴东县精诚煤炭销售公司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由宋发平负责将建始县竹园沟煤矿、吴家湾煤矿的煤炭运输至巴东长江码头。宋发平即组织谭爱斌、陈代菊、刘建华、朱宗享、陈东平、田祚安、谭劲松、袁兵、穆世祥等九人的大货车为其运输,经结算宋发平尚欠谭爱斌运费12063元、陈代菊运费3650元、刘建华5650元、朱宗享3852元、陈东平2340元、田祚安1300元、谭劲松4410元、袁兵10188元、穆世祥10500元。因宋发平长期拖欠未付,谭爱斌等九人于2007年8月先后向巴东法院起诉,经调解,宋发平定于同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部运费。
逾期后,宋发平分文未付,谭爱斌等九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切实维护申请人权利,主办这九案的宋晓宇副庭长经请示谭大琼局长同意,决定根据宋发平的给付能力,召集九案申请人进行连环解套,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