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不结账 餐馆索债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8-10-31 点击数量:355
    10月30日,巴东县官渡口镇个体餐馆老板向某经过四年的艰难讨债,终于从巴东县官渡口人民法庭执行法官手中拿到了本该四年前就应拿到手的5196元餐饮费。拿到欠款后的向某一脸无奈地说:“现在要账真难!”

    2003年至2004年,巴东县官渡口镇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办公室(以下简称饮水解困办公室)长期在向某开办的餐馆招待用餐。至2005年9月6日结算时,饮水解困办公室共计下欠向某餐饮费5196元。饮水解困办公室当时无款给向某支付,便给向某出具了一份欠条。2006年3月,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饮水解困办公室并入巴东县官渡口镇农业服务中心(简称农业服务中心),其财产和债权、债务一并归入农业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后,向某持欠条找农业服务中心要账时,农业服务中心以该笔债务属政府遗留问题为由要求向某找镇政府解决。向某找镇政府解决时,镇政府又以该笔债务已划归农业服务中心偿还为由要求向某继续找农业服务中心。几个单位相互推诿,向某无所适从,要账几年毫无结果。向某只好于2008年4月向法庭起诉。2008年7月,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该笔债务应由农业服务中心偿还。判决后,农业服务中心仍未主动给向某还账。

    8月19日,向某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受案后,立即给农业服务中心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令该单位于8月22日前给向某付清此款。指定的期限届满后,农业服务中心仍未付款。10月9日和29日,法院采取果断措施,先后从中国农业银行巴东县支行和巴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渡信用社依法划拨了农业服务中心的两笔存款,从而使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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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