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 获刑一年罚4.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2-06 点击数量:1347


主治症状为“肝肾虚弱、类风湿、痛风肩周炎、脑梗塞”等18种疾病的中药丸在巴东某乡镇偏僻的农村里以10元每颗的价格售卖,最终犯罪分子难逃法律制裁。

近日,巴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以被告人向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2016年至2022年6月,向某通过网络购买中药材,加工配制成药丸向他人销售,并印制宣传卡片介绍该药的具体主治功能、适应症,以此获利人民币2.2万元。经认定,向某销售的涉案产品非正规生产,一切手续未经国家批准,是名副其实的“三无产品”,属于假药。

“我跟着师傅学习配药,后来才开始自己配制,使用的药材为冬虫夏草、藏红花、贝母、血滕、天麻、丹皮、八角枫、枫树果等,用于治疗身上疼痛与风湿病,真的治好了一些人的病痛。”向某一直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

“没有通过国家认证、许可而制作药品,是违法行为,偏方或许对部分人起到一定作用,但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庭审中,承办法官对向某进行法庭教育。

最终,向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法官提示:生产、销售假药在部分农村屡见不鲜,此行为是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生命健康大于一切,老百姓们求医问药务必通过正规途径,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乱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