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母子团圆 法官七次劝导
2006年8月,申请执行人张某和被申请执行人李某在项城市法院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李旦(化名)由张某抚养;李某有权随时探视孩子,并且每年可与李旦单独相处7天。
今年春节,孩子的爷爷、奶奶因为想念孙子便把李旦接到家中,并拒绝归还孩子。万般无奈之下,张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孩子从新回到自己身边。
接到案子后,执行法官张锋俊考虑到爷爷、奶奶对孙子的感情以及老年人的心理,决定先从两位老人身上着手开展工作。
张锋俊法官冒着酷暑先后七次来到孩子爷爷、奶奶家中,从法律的规定到判决的执行,从孩子的成长到母子的感情做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在张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的劝导下,两位老人思想受到触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做好两位老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张法官又分别给孩子的父亲、姑姑做思想工作,最终一家人表示愿意及时归还孩子。于是便出现了上述动人的一幕。
编辑:谭元贵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