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13岁时失手伤人 15年后哥哥卖猪赔款

发布时间:2008-12-16 点击数量:445

   恩施晚报讯(通讯员谭元贵  靳永辉)12月12日,巴东县沿渡河镇舒家槽村村民邓建学卖掉自己的一头年猪,了结弟弟邓文13岁时惹的“祸”。

    1993年12月27日,邓建学年仅13岁的弟弟邓文在放学回家途中,与同学许兵方因捉迷藏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推搡。另一同学许平方上前劝解制止,邓文手持玩具手枪在许平方脸前晃动,不料枪中的铅笔头冲出,刺伤许平方左眼,后经鉴定,许平方左眼视力完全丧失。尔后,双方为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因邓文当时尚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由其父母承担。法院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数次到邓文家执行,因其家庭困难,确实无力偿付赔偿款。经受害人许平方同意,法院将该案中止执行。

    今年11月,许平方再次向法庭申请恢复执行。现已成年的邓文仍与父母共同生活,但其家庭经济状况并未改观。执行法官与邓文一家促膝座谈,做思想工作。后来邓文的哥哥邓建学主动承担责任 ,找到许平方请求原谅,并主动卖掉年猪缴纳了执行款,许平方也主动放弃了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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