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清积工作“四到位”

发布时间:2009-01-05 点击数量:460
    本报讯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坚持摸清底数,边清边执,先易后难,分类处理,做到“四到位”,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已执结有财产积案13件,占此类案件的14%,兑现标的额0.88亿元。

   落实责任到位。该院成立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了领导责任和工作职责,制订了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各个阶段目标、任务、效果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通过召开辖区两级法院清积工作座谈会,深入部署,统一思想,上下互动,形成合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积活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执行措施到位。坚持案件分类处理,繁简分流,先易后难,因案制宜,逐案制订执行预案,落实执行措施,限期执结;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力度,公布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落实奖励制度,充分利用与金融部门、工商行政、国土房管、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监督机制到位。实行个案责任制,执行信访、稳控责任落实到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执行监督电话,邀请司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代表现场监督执行,确保公正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

    据了解,该院在下一步的清积活动中,将通过加大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有财产不如实申报,故意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力推进清积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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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