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均外出,离婚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读者:罗小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你和妻子离开住所地都已超过一年,你若起诉离婚,应由你妻子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你妻子下落不明,没有经常居住地,本案应由你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林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