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报告财产也会被处罚款吗?

发布时间:2009-01-06 点击数量:484
    问:因业务纠纷,某包装材料公司将我公司诉诸法院,后我公司败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通知到期后我公司既没有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也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就下达了罚款2万元的决定书。请问: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也会被处罚款吗?

    读者:李  军  

   答: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该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由此可以看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是被执行人的一项法定义务,你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既没有报告公司的财产情况,也没有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上述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程永杰 宋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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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