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借微信“围住”被执行人 化解十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6-05-09 点击数量:462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柳晓琴)“时隔十年了能够领到赔偿金,完全得益于巴东法院执行干警辛宗惠巧用微信‘围住’了被执行人。”428日,谭某在沿渡河法庭领取黄某支付的20000元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20051224日下午,黄某驾驶四轮农用车承载舒某、舒某某、黄某及谭某共5人,在倒车转弯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该车辆翻至坎下,造成舒某、舒某某当场死亡,黄某与黄某某、谭某受伤。经认定,司机黄某负全部责任。黄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谭某、舒某等4人各项费用共计80000元,但黄某仅赔偿500元。

刑满释放后,黄某随即外出,执行干警多方打听,均无法查找到其具体下落,因黄某家中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考虑到谭某的丈夫与大儿子均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谭某体弱多病,还要独自抚养患有痴呆症的二儿子和年仅八岁的小儿子,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法院为谭某提供了适度的司法救助。

20164月,巴东法院到沿渡河法庭开展春季执行大会战,执行干警辛宗惠等人再次来到黄某家中,通过多方做思想工作,执行干警从黄某妻子口中得知黄某出狱后辗转到山西吕梁打工,并变更了姓名。辛宗惠通过其妻子得到了黄某的手机号码,在存储黄某为联系人后,发现手机通讯录推荐了黄某为微信好友,辛宗惠尝试着添加其为好友,并获得了黄某同意。而后,辛宗惠时常通过微信与黄某聊天,并告知了自己的法院干警身份,劝导黄某设身处地考虑谭某的家庭困难,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通过执行干警苦口婆心地劝解,黄某终于同意回巴东与谭某进行和解。421日,在法院的主持下,黄某与谭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黄某于428日主动交付了20000元执行款,并承诺在20161220日之前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