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清积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查摆问题 出台五项措施强化清积工作
会议总结了前阶段全州清积工作的成绩,重点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一是与上级部门联络渠道不畅,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上级部门不能准确掌握恩施州清积工作动态和进度;二是对各县市清积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力度不够;三是各工作组之间配合不紧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报表上报不及时,数据误差大,填写不规范,表格样式不统一。
许勤举主任强调,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中央的一项重要部署,我们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将该活动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落实;要严格按照上级清积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清积工作的开展情况;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全州清积工作居于全省前列。
会议出台了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全州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州清积办人员力量。抽调州中院执行局、办公室3名同志至联络组和宣传组,协助做好组织协调、报表录入上报及清积工作情况反映、会议纪要等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物质保障力度。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会议筹备、车辆调配、宣传接待等物质保障工作,并为联络组购买一台传真机,为宣传组购买一台办公电脑;三是进一步规范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各县市的数据报表必须于每月9日和24日中午之前报送至州清积办,逾期和报送数据出现差错的,视为未报,且在统计表格样式、字体和填报要求上逐一规范;四是进一步明确例会制度。每月的8日和23日定期召开全州清积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总结和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各工作组汇报时必须有书面汇报材料,会议安排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五是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办力度。督导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各县市清积工作的监督检查。州清积办将由主任、副主任带队,于元月初分赴各县市对集中清积活动进行检查督办。
编辑:谭元贵
文章出处:恩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