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行达成的交通事故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2009-01-09 点击数量:527
    问:我在上班途中开车和刘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刘某主动表示愿意赔偿我的全部损失,因此当时没有报警。我们达成了一份书面赔偿协议。有朋友说在没有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无效。请问:双方自行达成的交通事故协议有效吗?王天成  

    答: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规定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都必须由交警部门处理,同时增加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途径。该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为了不妨碍交通,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因此,你和刘某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刘某不按期履行协议内容,你可以依据协议,直接到法院起诉。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程永杰  张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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