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清积领导小组通报第一时间段排名 咸丰县综合排名第一

发布时间:2009-01-11 点击数量:480
    恩施法院网讯  根据全省清积工作统一部署,恩施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第一时间段的统计上报工作于2008年12月25日结束。同年12月30日,州清积领导小组印发恩州清积(2008)9号文件,向全州各县市清积领导小组及各县市法院通报了全州第一时间段清理执行积案的情况,其中咸丰县综合排名暂列全州第一。

    在清理执行积案的准备阶段中,咸丰县法院清理出有财产积案42件,被执行人系特殊主体、申请人系特困群体、重复信访、政法委挂牌督办等四类案件35件。截止2008年12月25日,咸丰县执结有财产积案15件,执结率为35.7%,排名全州第三;执结四类重点案件7件,执结率为20%,排名全州第二;综合排名全州第一。

    恩施州清积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清积领导小组和各县市法院要特别重视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用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锐性,把这次清积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常抓不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圆满完成这次清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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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    

文章出处:恩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