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温情促旧案圆满,用锦旗为党旗添彩
“怀利民之心、办利民之事”。2024年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面锦旗。这是执行干警田海青用心血与汗水换来的荣誉,也是他为党的生日献上的一份厚礼。
当事人所涉两起案件,首执时间可追溯到遥远的2013年。尽管岁月流转、承办人更换,但田海青深知,每一起案件的执行,都是对法律尊严的坚定捍卫,对当事人权益的切实保障。面对当事人开具结案证明的迫切请求,他毅然承担起查阅多年旧档的重任。在堆积如山的卷宗和海量繁复的资料前,田海青耐心细致地梳理每一处细节,不遗余力地联系所涉两案的关键人物,反复核对案件情况,确保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的严苛检验。 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其中一起案件中,田海青敏锐地发现,当年已对申请执行人给予了18000元的司法救助。在他的严肃要求下,当事人全额补缴了这笔司法救助款,用于帮扶其他需要救助的贫困申请执行人。 另一案中,他发现当事人仅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该案的其他被执行人早已履行完判决书所负义务。于是,田海青成功为这名多年前的被执行人开具了结案证明,并办理了解除失信、限高措施的手续。这一举措如春风化雨,不仅恢复了被执行人的信誉,更为其家庭和社会生活带来了希望的曙光,这意味着被执行人的生活和工作将重新步入正轨,开启新的人生篇章。 当事人在得知自己多年的困扰得以解决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为表达最深切的感激,当事人特地定制了一面题有“怀利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选在“七·一”这一天亲手赠予田海青同志。 接过锦旗的那一刻,田海青谦逊地表示:“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对党的生日最好的献礼。我们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让每一起案件的执行都成为增进人民福祉的实践。” 这面锦旗,不仅是田海青同志个人职业精神的璀璨绽放,也是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响应党的号召、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例证。在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田海青及其同事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让司法公正之光在党的生日更加闪耀,照亮了每一位当事人心中的希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