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六项措施”抓创建工作取得“五个新成效”
【荣誉档案】
2013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2011-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2013年2月,被恩施中院表彰为“全州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5月,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2013年5月,野三关法庭被表彰为“全省青年文明号”;
2014年3月,被授予“全县助残文明号”称号;
2014年12月,通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复查评审;
2014年12月,被表彰为“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2015年2月,被恩施中院表彰为“2014年度全州先进法院”;
2015年2月,沿渡河法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元贵 郭 莹)3月25日,由恩施州文明办副主任周亚平任组长的检查验收组来到巴东法院,就2013-2014年度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邹天毅、县文明办主任梁冰陪同检查。
检查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了解和测评测试等方式,重点检查了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工作实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内外环境及公益活动开展等情况,并观看了“道德讲堂”专题片。检查组认为,巴东法院通过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官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2013年以来,巴东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以“引人向善、引人向好、引人向上”为重点,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兴业务促发展”的总抓手,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着力打造“法平如水,判重如山”创建品牌。
一是制规划,把创建工作做实。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审判工作开展到哪里,文明创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抓审判工作力度有多大,抓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就有多大”的“力度统一论”,把创建活动列入全院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要日程,科学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文明庭室、文明家庭创建方案、评选标准和考核细则,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定项目,把创建工作做细。围绕创建工作的八项基本内容开展活动,层层分解创建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现了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内外环境和谐优美、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的目标。
三是创品牌,把创建工作做强。按照“育品牌法官、办品牌案件、创品牌法院”的整体工作要求,以“文明、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通过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官文化建设,提炼并打造了“法平如水,判重如山”创建品牌,并以此为统领,着力打造能动司法、便民司法、廉洁司法等子品牌,展示了法院形象,凝聚了干警力量。
四是抓文化,把创建工作做深。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设立道德讲堂,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和“青年法官读书会”、“选择法院为什么,我为法院做什么”主题讨论及向宪法宣誓等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修身律己”活动。利用楼道、走廊,悬挂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在本院网站开辟创建工作专栏,营造道德文化氛围,起到了以文化人的作用。
五是建机制,把创建工作做久。不断优化创建标准,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完善规定动作,丰富创建活动载体。例如,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关爱老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活动,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兴媒体,以QQ平台、微博等形式,传播文明风尚。延伸审判职能,扎实开展“三万”、“结穷亲”等活动,组织干警与弱势群体、困难人群“结对子”,把履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帮扶行动传导温暖、传播文明、引领风尚。
六是求大同,把创建工作做稳。在注重“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用司法文明引领社会文明”上下功夫,注重人文关怀,积极营造公正公平的环境,让创建工作赢得干警职工和当事人的认同。深入开展带案下访、巡回审判等活动,努力把“窗口”单位和人民法庭建成服务群众的平台、化解矛盾的阵地、维护稳定的防线,实现创建成果共享。
在创建活动中,巴东法院始终注重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取得了五个“新成效”。
一是紧扣公正司法这个核心,法院文化建设有新成效。确立了巴东法院院训和院精神,表述语分别为“尚法、厚德、清廉、务实” 、“法平如水、判重如山”。院训、院精神充分体现了审判理念和价值追求,与创建品牌一脉相承,既激励全院干警奋发向上、开拓创新,又进一步增强凝聚力、荣誉感、责任心。
二是以文明庭室、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细胞工程”建设有新成效。2013年,野三关法庭被表彰为“全省青年文明号”、2014年,沿渡河法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全院有8名干警受到州级以上表彰。
三是以履行社会责任为落脚点,“扶残助弱”工作有新成效。2014年2月,巴东法院法官为湖北民院困难学生捐款的事迹得到《恩施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2014年3月,被授予“全县助残文明号”称号。
四是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司法为民工作有新成效。建立当事人接待区、休息区,便民服务区,温馨调解区,设立导诉室,安排专人进行导诉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同时,还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送到当事人家门口。
五是以网站、微博为载体,司法公开工作有新成效。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切入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着力推进“阳光司法”。2013年5月,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据悉,巴东法院已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