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推行审务督察制

发布时间:2012-10-09 点击数量:700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小俊 向 葵)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各项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10月8日,巴东县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决定成立审务督察领导小组,并任命刘圣远、向葵、段远金三名同志为审务督察员。

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活动,推动全院的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开展专项督察。坚持对法院审判纪律作风、庭审行为、上下班考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二是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督察。对案件从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及涉诉信访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督察。三是建立督察档案。对督察结果实行每月通报,并与年度目标考核和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