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外打工 父亲代为履行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罗杨军)近日,水布垭法庭经多方努力,顺利将5000元执行款付给申请执行人向仕强。
2008年3月,经水布垭法庭主持调解,向仕强与黄发秀达成调解离婚协议,并调解小孩跟随向仕强生活,由黄发秀分四期给付小孩抚养费21800元。黄发秀在支付第一期抚养费后即外出务工,与家人失去联系。今年1月,向仕强申请法院执行到期小孩抚养费,因黄发秀外出打工一直未回,执行受阻。向仕强于是在春节期间到黄发秀娘家取闹,并扬言如黄发秀不把事情处理清楚就要拼个鱼死网破,一时间矛盾激化。
水布垭法庭执行法官在得知该情况后,立即邀请当地村干部一同到黄发秀娘家协调解决抚养费的执行。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黄发秀父亲主动与黄发秀取得联系,同意先代女儿筹钱支付当期抚养费5000元,并当场付清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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