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薪十年 法庭为民“撑腰”

发布时间:2009-03-04 点击数量:494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罗杨军)近日,水布垭法庭执行法官深夜出击,将长期躲避执行的高某逮个正着,为林某等5名农民工追回了高某应付的全部劳动报酬。

    1996年9月,水布垭镇村民高某承包了巴东焦家湾大桥桥头附属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并雇请同村村民林某等5人在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高某应支付林某等人劳动报酬9276元,因无钱支付,高某给林某等5人立下书面欠据,并承诺给付误工费500元。此后,林某等人找高某索要工资时,高某以未结到工程款为由拒绝给付,林某等人遂向巴东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高某支付林某等5名民工工资及误工损失共计9776元。

    判决生效后,高某仍未积极履行义务,并长期外出以躲避法院执行。2月25日晚10时,林某向法庭打来电话,称高某已于当日下午回家。得知这一讯息的执行法官迅速赶往高某住所地。高某见再也无法躲避,只得将九千余元执行款交给了法庭。至此,一起拖欠民工工资达十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终于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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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财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