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外“飞”来抚养费
4月25日晚上9点多,“消失”三年之久的“老赖”母亲张某从科威特给巴东法院执行干警发来一条打款短信,一次性付清拖欠多年的抚养费。
2014年,张某与向某因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婚生子女的抚养达成了协议,由张某每年给付小孩生活费4000元直至小孩独立生活为止。张某主动给付两年后,便人间蒸发,此后,长达三年未履行义务。
向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张某却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既不来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经过多方调查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此,执行干警依法对张某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同时,执行干警先后三次深入到其户籍所在地,与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交流。在村干部的多方打听下,终于找到了张某在科威特打工的姐姐,尔后,又联系到了其现任丈夫。
张某的丈夫和执行干警通了电话,“法官,我们不应该躲避执行,我们知道错了,我们现在想办法来尽快履行,麻烦法官帮我们取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便于我们买机票回家,我已转账给她了,让她一次性把三年抚养费12000元全部付清。”
原来,被执行人张某一家人长期在境外务工,法院立案执行后,她原以为只要人在国外,国内的法律就奈何不了她,也就一直拖着未执行判决。
张某履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即刻解除了对张某的一系列强制措施。结案后,张某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深深的忏悔:“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人无信不立’,现在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真的是厉害……”
法官说法:境外不是逃避执行的天堂。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