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闪婚闪离” 年轻法官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4-04-25 点击数量:604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陈东三 谭宝平2014416日,野三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新婚夫妻“闪婚闪离”案件。

陈某与钟某认识不久就于 2014年3月3登记结婚,326日举行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陈某带嫁妆到钟某家落户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不到20天,陈某便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钟某离婚。

野三关法庭立案,年轻的主审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细心地了解陈某与钟某的感情基础、性格等,逐一为当事人化解心结。双方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化解了积压在内心的不满,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提出离婚,钟某同意离婚,陈某的嫁妆归陈某所有。

这对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夫妻,新婚余热刚过,就结束了他们的婚姻,和平分手是双方最好的解脱,年轻法官对本案的处理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