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为七旬老汉“夺”回土地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邱平)七旬老汉谭圣孝的一块承包土地被其子谭贤福强行耕种三年有余,谭圣孝为此奔走于政府与法庭之间。4月17日,湖北省巴东 县人民 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谭贤福司法拘留,并将争议的土地交由其父经营管理。一起持久的父子之争划上圆满的句号。
2005年农村继签土地承包合同时,谭圣孝父子所在的巴东县清太坪镇金龙山村委会在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过程中,将谭圣孝与谭贤福相连土地的界址误填,致使谭圣孝小地名“门口冲”的1.5亩土地被错误地界定在谭贤福的土地之中。谭贤福据此耕种该土地,并 扬 言不准其父谭圣孝在承包地中种植任何作物。
事发后,清太坪镇金龙山村委会及镇政府给双方送达了《土地经营权证及合同更正通知书》和《土地纠纷的认定意见》,认定双方经营权证中的界址填写有误,争议地应由谭圣孝经营,但谭贤福置若罔闻,不予理睬,在村委会、司法所、镇政府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谭圣孝极不情愿地将儿子谭贤福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谭圣孝与谭贤福虽为父子,但早已分家立户,各自享有耕种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利。村委会对误将界址填错的行为进行了更正,政府也对双方的承包地界 址 进行了确认。谭贤福强行耕种其父的土地于法无据。法院依法判决谭贤福停止对谭圣孝承包经营土地的侵害。
法院判决生效后,谭贤福仍强行耕种该土地。执行法官在收到谭圣孝的申请执行书后,给谭贤福下发执行通知书及执行公告,经多次做思想工作,谭贤福态度强硬,拒不配合。为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法院遂决定对谭贤福的行为予以处罚。
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