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堡法庭执结一起“难执行”案
2005年4月,宋某因琐事与尹某发生斗殴,宋某将尹某打伤,双方均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后尹某诉至恩施市人民法院,法院判令宋某赔偿经济损失1300元。为规避执行,宋某长期外出藏匿,致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今年3月,屯堡法庭执行干警得知宋某回家的信息后,立即前往执行。可是当执行人员刚走近宋某住所,宋某便一溜烟跑到屋后树林里藏起来了。宋某的祖父、岳父召集数十人将执行人员团团围住,质问执行人员为何宋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过了还要找他的“麻烦”。面对困难,执行人员没有退缩,而是借力打力,耐心地给宋某的亲属讲道理,指出宋某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通过政策攻心,在情理的感召下,宋某的祖父主动代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表示愿意做通宋某的工作,劝其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编辑:谭元贵
文章出处:恩施晚报